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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凤凰街道-光侨路与长凤路交界—特发观月台【售楼处】
光明特发观月台开发商售楼电话:400-992-0669(中介勿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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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观月台光明住宅项目,是由老牌国企特发集团开发,旁边还有龙光玖瑞府和中海拍卖地A503-0093(限价4.44万)
项目基础信息
【占地面积】约1万m²
【建筑面积】31215m²
【绿化率】30%
【总套数】360套
【梯户比】3梯6户
【均价】参考龙光玖瑞府5.18万
【位置】光明区凤凰街道凤举路与光侨路交叉路口往东约70米
【户型】78-88-108平米(带智能精装)
【学校】光明外国语、凤凰学校
【交通】地铁13号线光明城站
【商业】10万平米光明蓝鲸世界、5万平米乐府万达广场(2022年6月开业)
周边区域规划
光明区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及广深港科技创新走廊上的重要节点,以光明科学城-松山湖科学城为重点,推动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建设,光明科学城将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承载区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世界一流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集中承载区
深圳加大“北拓”强度,高标准建设光明科学城,加快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打造光明科学城装置集聚区、光明中心区、光明凤凰城、茅洲河-龙大复合功能走廊等片区,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打造“开放创新之城、人文宜居之城、绿色智慧之城”。到2025年,初步形成世界级科学城的核心功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初具雏形,国际一流大学和一流科研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到2035年,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基本建成,光明的科技实力、经济实力、综合实力大幅跃升。到2050年,深圳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学中心,持续产出大量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引领性原创成果,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
开发商介绍
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18日,是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骨干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工程监理以及物业租赁。作为特发集团唯一一家专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着集团土地的委托开发、自有土地的开发以及外部市场化运作的多重角色。截止2010年底,公司资产总额24,385万元,负债总额4,799万元,净资产19,586万元,资产负债率24.5%。
特发地产公司(合并重组前后)已连续多年在深圳成功开发了一批地产项目,包括特发龙华工业园、特发小区、嘉隆星苑、泊林花园和委托代建的深圳市海洋世界极地馆等项目。拥有龙华商住用地、天鹅工业区续建等项目待开发。特发地产公司计划在未来五年内,通过龙华商住项目、天鹅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发,不断积累开发经验,培养开发团队,内强品质,外塑形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市场化运作平台,打造“特发地产”品牌,成为深圳乃至珠三角地区有一定知名度及品牌效应的专业房地产
项目地铁配套
毗邻深圳地铁6号线支线中大地铁站(建设中,预计2022年通车), 4站换乘地铁13号线(建设中,预计2024年通车)
畅享深圳生活圈;另有龙大高速及南光高速两条免费高速,可快速通达龙华、福田。
6号线:起于福田科学馆终于松岗,连接光明、龙华、福田中心,支线从光明站到科学城东站,未来接东莞R1线(建设中)
13号线(建设中):通达深圳湾-光明,连接光明与深圳湾口岸、宝安
项目教育配套
该项目周边有光明外国语、凤凰学校。另外明湖国际学校(建设中):包括20个国际小学班,16个国际初中班,预计2022年9月正式开学,是光明首个高端国际学校
项目娱乐配套
新湖文体中心(规划中):占地面积约1万㎡,拟建总建筑面积32929㎡,总投资约3.18亿元,包括体育馆、文化馆、图书馆等,配建停车位400个
华侨城光明小镇:由华侨城集团打造的首个以世界级大湾区生态文旅为驱动的主题休闲都市田园综合体
科学城智慧公园:总投资4.37亿元,总占地面积21.26万㎡,串联两条生态绿廊及源涌、海汇、湾流三大核心景观区,以景观为载体,融入科技创新元素,汇集世界一流产学城园区活力。
特发观月台户型图鉴赏
项目总体来说距离地铁13号线800米,光明外国语900米,光明农场1千米,深圳中医院斜对面。附近26万平米百花公园。因为有13号线和离龙大高速近(上龙大30分钟到西丽)便利南山上班人群。有78平米小户型适合年轻人的上车盘。
光明特发观月台开发商售楼电话:400-992-0669(中介勿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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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宣传资料仅作为客户邀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者承诺,对项目配套、交通、学校(建设)规划或者产品介绍,旨在提供相关信息,不意味着本公司对此作出承诺,相关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开发商未能控制原因而发生变化,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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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户型图与样板间实拍图所示平面仅供参考,具体因楼栋、楼层的差别,局部结构、面积等存在不同,不构成要约内容。户型图与样板间实拍图所示家具和电器配置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标准,最终以买卖合同为准。
4、双方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5、相关公共配套设施及规划条件以政府审批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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